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师资建设 人才工程 正文

关于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3-29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50号)文件要求,现就太阳集团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且目前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以上,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推荐人员应具备的条件见附件1。

二、推荐指标和推荐程序

推荐指标

在严格坚持选拔条件的基础上,太阳集团推荐专业技术人才1名。

)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资格审查和初次评议后,将推荐材料报人事处。

2材料复核,专家评议。人事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学校审定。

3人选公示,报送材料推荐人选经公示后,将推荐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二级单位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简介、思想政治、科学研究情况

2.《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见附件2),按说明填报打印胶装成册。

3.《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3),“突出贡献事迹”栏要求突出申报人选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人才效益等情况,字数不超过 150 字

4.辅证材料1份。包括申报人选获奖成果、专利、荣誉、专著、论文等辅证材料(不超过 40 页,可双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专著论文等只需复印封面、关键页面等)。由单位审核原件,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二级单位积极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申报、推荐工作,并于331日前将电子版报送32468606@qq.com,纸质申报材料4月3日8:3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213室),联系人:曾伟。


附件1.关于做好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50号)

附件2.专家情况登记表

附件3.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329